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

分析候選人得票率差距與投票率的關係----以2009年第16屆縣(市)長選舉為例

2009年12月5日舉行了我國第16屆縣(市)長選舉,在國民黨執政近兩年之後,不少人將此次選舉視其為馬英九政府的期中考。



因應我國直轄市的改制,原本應該配合改選的台北縣市、台中縣市、台南縣市及高雄縣縣(市)長的選舉並未舉行,其首長任期因配合升格為直轄市而延任一年。因此,2009年我國第16屆縣(市)長選舉台灣省部分僅有桃園縣等15個縣分進行投票。雖然人口眾多的幾個主要縣分並未舉行投票,然而因為國內外政治經濟因素,此次選舉亦相當激烈。





此次縣(市)長選舉,投票率最高為嘉義縣75.29%,最低為基隆市53.04%,其餘縣市投票率皆介於此二縣市之間。第一高票(當選人)得票率,最高為雲林縣65.3680%,最低為新竹縣38.4872%;而第二高票(最高票落選人)得票率,最高為澎湖縣48.0701%,最低為花蓮縣25.4419%。






從資料中可看出,此次縣(市)長選舉,第一高票(當選人)與第二高票(最高票落選人)其得票率的差距,以花蓮縣30.9201%最高,雲林縣30.7338%居次,苗栗縣30.1920%第三,此三縣分當選人可謂大幅領先。而得票率差距最小的三個縣分別為澎湖縣1.2961%、台東縣5.1812%及嘉義市6.4866%,此三縣分可謂競爭激烈,當選人以些微得票率領先而當選。


在此,筆者提出如下假設。從理論來看,在影響投票率的結構因素裡,選舉競爭的激烈程度,會對投票率高低產生一定程度之影響:選情緊繃時,政治動員的程度提升,且就選民的心理層次而言,因為些微選票差異會造成懸殊結果,選民會極大化選票價值而願意投票。反觀選情不激烈時,選民容易產生「不差我一票」的心態而不去投票。第16屆縣市長選舉是否也有此一現象?我們探討關於此次縣(市)長選舉「候選人得票率差距」與「投票率」的關係,發現了一點蛛絲馬跡。




如圖,以代表選舉競爭程度的「候選人得票率差距」為自變項,以「投票率」為依變項,呈現正向的線性關係,斜率為0.6650,應為正相關。惟觀察值的分布情形,未均勻分布在直線的兩端,可以判知「候選人得票率差距」與「投票率」有相關而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,也就是說,其他的干擾因素是存在的。事實上,許多的選舉行為研究已經指出,包括投票者的性別、年齡、教育程度、政治效能感等,都會影響投票意願與投票率之高低,選情激烈與否,只是其中一個因素而已,若要探討影響投票率高低的因素,當對各相關變項進一步做一分析探討。(國發所碩專二,p97341003,林隆瑲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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